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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一中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二级责任书)
    发布者:党办 来源:  日期:2017-10-11 00:00:00

    黄石一中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直接对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责任目标

    (一)强化“四个意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全面看齐意识,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政治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1次。

    (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不乱收费、不设小金库,不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

    (五)严格执行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及财务等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六)接受廉政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个人廉洁工作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重视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廉政建设纪实工作。

    三、考核奖惩办法

    学校党委定期检查分管领导及分管部门和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同安排、同奖惩,凡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并取消该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若主要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黄石一中二级责任人黄石一中三级责任人

    (签字)(签字)

    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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