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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一中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者:党办 来源:  日期:2016-03-04 00:00:00

    黄石一中

    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处室、年级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教育局《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从严治教,从严治校,加强干部作风、校风、教风建设,坚决整治学校干部和教职员工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全体教职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服务教学一线,教书育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现制定以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学校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班子成员

    1、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不及时贯彻落实,搞有选择性执行或上有对策、下有政策。

    2、不深入教学一线,研究工作马虎随意,不解决实际问题。

    3、协同意识不强,有分工无合作,遇事相互推诿。

    4、不搞团结,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

    5、决策不民主,不按学校工作规则和党委议事规则及程序办事,违规审批分管的工作。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

    7、不讲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

    8、党务政务工作不公开透明。

    (二)中层干部

    1、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所负责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务政务负面通报的。

    2、不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布置的工作,敷衍塞责的;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讲条件,不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

    3、工作怕担风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遇事缩手缩脚、不敢大胆改革创新。

    4、科室之间不配合,有分工无合作,遇事推诿扯皮。

    5、科室同事之间不团结、不协作,搞内耗。

    6、不讲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

    7、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

    (三)教职员工

    1、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旷课迟到。

    2、不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

    3、搞有偿家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代课,违反市教育局规定的其它师德规范。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发生教学事故的。

    (四)共性问题

    1、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严,不讲政治守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纪律涣散,工作松散,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校务值班、年级值班无故不到岗、不认真履行职责。

    4、服务态度不佳,接待服务对象语气生硬、方法简单,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年级组及上一级管理干部的工作安排。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根据市委、市教育局党委要求,专项整治工作由学校党委主导组织,成立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校及对班子成员、中层和年级组干部的整治工作。各党支部牵头组织本年级教师的宣传教育及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童文清 方和平,副组长:方勤 杨昊 邢国侯,成员:毕宏雄 叶波 许典祥 黄学忠 宋家源 何仲才 邢敏杰。

    (二)认真自查。各处室、年级组、党支部及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深挖细找,积极整改。

    (三)加强考核。学校将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校务(年级)值班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考核。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查找不履职尽责的问题。

    (四)及时通报。学校对不履职尽责的问题和个人,查实之后将及时在全校通报,并按照要求定期上报市教育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奖惩机制。对不履职尽责受到处理的个人,将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发放等挂钩。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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