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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一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党办 来源:  日期:2014-10-31 00: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黄教党[2014]29号)的精神,切实增强学校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坚定不移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学校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廉洁地开展。

    二、实施内容

    (一)为保证《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一中实际,修改并完善《黄石市第一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二)健全责任体系。把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厘清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有关处室等的责任。通过制定和落实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三)建立有效的配套制度,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重点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制度;责任制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剖析通报制度等。(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

    (四)开展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抓得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

    (五)党委书记与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党委成员与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明确要求。纪委书记要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传导压力。谈心谈话情况形成谈话记录。(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各处室)

    (六)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

    1.召开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会议,党委书记作主题学习报告,提出黄石一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上一次廉政教育党课,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辅导报告。

    (七)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六条意见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

    (八)抓好检查、督办和整治。一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问题的督办整改;二是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的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各处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摆在重要位置,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通过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推动一中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二)狠抓任务落实。党委抓好工作定位,找准落实主体责任的切入点。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要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积极协助党委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党委、纪委约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对一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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