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委的有关精神,根据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学校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和师生的建议,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主要目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进行建章立制,梳理学校现有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一批新的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一中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工作安排
1.修改完善《黄石市第一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工作重点: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修改完善《黄石市第一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细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做到明职责、勤履职、严问责,形成反腐倡廉的有效合力。
责任领导:童文清
责任单位:党办
完成时限: 9月底前。
2.修改完善《黄石市第一中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工作重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内容、方式等,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责任领导:童文清
责任单位:党办
完成时限: 9月底前。
3.修改完善《黄石市第一中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作重点: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经验,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进行完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责任领导:童文清
责任单位:党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
4.修改完善《黄石一中财务管理制度》
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六点要求,结合一中实际,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责任领导:方和平杨昊
责任单位:总务处
完成时限: 9月底前。
5.制定《黄石一中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学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方法、接待标准、接待程序、报账要求等。
责任领导:方和平杨昊
责任单位:校办、总务处、
完成时限: 9月底前。
6.修改完善《黄石一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学校两台公务车,只能用于学校公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
责任领导:方和平杨昊
责任单位:校办
完成时限: 9月底前。
7.修改完善《黄石一中上课、听课制度》
工作重点:落实市教育局的意见,学校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教育教学上,分管领导要把全部精力放到教育教学上,落实校领导听课的时间及听课的节数等。
责任领导:方和平
责任单位:教务处、教科处
完成时限: 10月中旬前。
8.修改完善《黄石一中学生宿舍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
工作重点:由总务处牵头,德体艺处、保卫处、年级组整体联动,按照网格化管理思路,制定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杨昊、方勤
责任单位:总务处、德体艺处
完成时限: 10月中旬前。
9.制定《黄石一中教师专业成长规划》
工作重点:制定学校教师中长期专业成长规划,进一步完善师徒结对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促进教师教育和学科专业发展。
责任领导:方和平
责任单位:教科处、教务处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0.制定《黄石一中纪委纪律监督工作制度》
工作重点: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制定《黄石一中纪委纪律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纪委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确保校党委和班子的清正廉洁。
责任领导:方勤
责任单位:校纪委
完成时限:10月中旬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牵头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牵头抓总、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与完善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
各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开讨论、个别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充分听取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要注意制度实效,简洁明了、管用长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
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