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中2015年大学新生资助项目通知
大学新生资助项目旨在资质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三毕业班学生;
2、孤残学生。印证材料:孤儿正或残疾证复印件;
3、烈士子女。印证材料:烈士证明复印件;
4、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印证材料:父母残疾证或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5、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印证材料: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印证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或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印证材料:低保证复印件;
8、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印证材料: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9、少数民族学生。印证材料:少数民族相关证明;
10、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印证材料: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证明。
二、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申请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一份
①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笔填写,贴上一寸照片;
②录取院校与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③银行卡需提供以学生本人身份信息开户的账号。(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2、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体印证材料,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只需要加盖一个公章);
③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需再提供证明材料,但要在申请表中注明申请原因。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申请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申请,在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填好,自行打印。于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交至德育处316办公室。逾期不候!
应交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提供高考报名号。但资助资金发放前,必须提交、查看录取通知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五、特别说明
①已被院校录取但不打算就读的同学不得申请,如申请通过但未去高校报道,有关单位将追回已发放资助金。
②填写申请表格不一定能得到资助,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困难情况、大学录取情况、指标情况等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受助学生名单会在学校和网上公示。
附件: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黄石一中德体艺处
20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