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学校“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加强黄石一中履职尽责及行风建设,督促各处室、各年级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治理“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办学问题,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邢国侯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万传学、邵崇春、余敏、汪鲁群、汪自云、戴镝翱等同志组成。
三、四项治理主要内容
(一) 治理违规招生行为:清查有无违规招生行为,通过治理收到以下成效。
1、禁止进行违规招生宣传。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禁止违规招收特长生,禁止绕过中招平台私自招收高一新生。
3、禁止向初中生源学校或相关人员等通过行贿方式招收学生;禁止强制学生填报志愿。
4、禁止强制或诱导高三学生违背自己意愿填报高考志愿,禁止相关人员接受涉及高等院校招生有关的各种活动邀请、礼品(礼金)。
(二)治理各种违规办班行为,杜绝违规办班。
1、学校不借开办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进行收费。
2、学校任何部门或教师个人不借开办培优班、补差班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三)治理违规补课,规范补课行为。
1、清查与治理违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行为。
2、清查与禁止在职教师向民办培训机构推荐生源、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3、清查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
(四)治理违规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1、清查各种收费是否进行提前公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清查有无擅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服务性收费是否执行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
3、清查并禁止年级组、班级、教师个人违规收费行为。
四、方法步骤
此次四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4月25日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3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处室、各年级组具体实施,对“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各处室、各年级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四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全面规范阶段(9月1日至9月底)。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各处室、各年级组检查中发现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制订详细办学规范、全面依法依规办学。
五、工作要求
学校加强对“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四项工作的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及时研究部署,认真查找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健全制度,落实整改到位。
黄石一中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