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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一中关于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党办 来源:  日期:2016-05-09 00:00:00

    为做好学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黄教〔2016〕10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师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学校在履职尽责、转变作风、依法依规治校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督查对象

    学校各处室、各年级、各支部及全体教职工。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全面督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淡、虚”问题治理;是否对本校教师收受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营养餐劳务费、回扣等行为进行整治等。

    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招生、乱补课、乱收费,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等。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教师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是否做到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是否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细则》,做到人人知晓、深入人心。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淡、虚”四项整顿。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作用软、党组织书记能力弱、党员意识淡、党内制度虚”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实现“组织建立好、队伍建设好、制度坚持好、活动开展好、保障落实好”的目标要求。(具体方案见附件3)

    2.认真开展校服、饮用奶(含营养餐)、商业保险和教材教辅等违规行为四项整治。着力解决在校服、饮用奶、营养餐、商业保险和教材教辅管理中存在的收受返点、回扣或受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等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后勤服务项目管理。(具体方案见附件4)

    3.认真开展“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四项治理。着力解决“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尊重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具体方案见附件5)

    4.认真开展“民主决策、依法治教、提升工作效能、经费项目管理”四项制度建设。重点加强系统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做到破立并举、疏堵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具体方案见附件6)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接受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童文清、方和平,副组长由方勤、杨昊、邢国侯担任,成员由毕宏雄、万传学、邢敏杰、邵崇春、许典祥、余敏、刘小平、叶波、冯金山、汪鲁群、汪自云、戴镝翱、何仲才、黄学忠、宋家源等同志组成。方和平同志任“四项建设”工作组组长,童文清同志任“软弱淡虚”四项整顿工作组组长,杨昊同志任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和教辅资料四项整治工作组组长,邢国侯同志任“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和乱收费”四项治理工作组组长,方勤同志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方案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学校对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分四个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学校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日-6月30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明察暗访。学校纪委将对全校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2日—10月31日)

    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教师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

    (四)接受评议和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全校积极参与全系统的集中测评和集中民主评议,并对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努力方向。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推学校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加强学校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规范办学、提高质量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学校纪委将加大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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