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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党办 来源:  日期:2012-10-31 00:00:00

    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是了解、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和改进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心、爱护、激励干部和促进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在组织与干部间建立起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使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正确判断和评价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干部及时受到组织的关怀、帮助和教育,不断增强工作进取心和责任感,有效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必要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倾听干部呼声,善于听取干部意见,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促进干部身心健康。

    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激发干部内在动力。

    区别对待原则。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地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

    经常及时原则。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交心谈心,对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听取干部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学校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四、谈心谈话对象及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对象主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联系对象确定。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经常交心谈心。

    主要领导每年要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至少谈话1次。

    领导班子副职每年要与分管的科室成员至少谈话1次。

    重点要及时安排下列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1、新调整到位的干部。对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新的岗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党外干部,要针对工作一段时间的情况,及时就岗位适应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谈话,给予鼓励和希望。

    2、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对于较长时间在同一职位踏实干事、默默奉献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有意见、有情绪、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出现问题或偏差的干部,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调整思想情绪,消除思想顾虑,尽快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对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发现干部在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五、谈心谈话成果运用

    党委要将谈心谈话成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把谈心谈话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民主生活会能针对性解决一些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工作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尽量创造条件研究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要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督促整改,对其中属于制度原因的,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对谈话中反映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向相关干部予以指出,并责成提出整改意见。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法违纪的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谈话对象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要做好干部谈心谈话相关组织、联系协调及记录工作。要严肃谈心谈话纪律,凡涉及举报问题的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将举报信件等交谈话对象阅看,对谈话中涉及的敏感问题,谈话对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以及搞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黄石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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