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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一中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 来源:  日期:2022-02-17 13:16:08

    黄石一中校字[2017] 05号 签发人:方和平

    黄石一中关于做好2016年度

    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行政组和体音美信息组: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16]94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黄石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方和平、童文清

    副组长:方勤、杨昊、邢国侯

    成 员:毕宏雄、万传学、邢敏杰、许典祥、邵崇春、余 敏、刘小平、汪鲁群、汪自云、戴镝翱

    下设年度考核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 勤(兼)

    成 员:余玮、朱大志、张亚凡、郭红军、柳鹂、王文佳、邓洁、王纯林、汪琦、徐新堤

    二、考核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6年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由局党委考核的领导干部不属于此次考核范围。

    三、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见《黄石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四、考核步骤

    (一)参加考核的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且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总结,总结用A4纸打印,4号宋体字,于2月23日前以年级组、行政组为单位按时上交学校,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二)所有教师、中层干部、行政人员均在各自年级组、行政组和体音美信息组中进行述职、民主测评,每人述职不超过5分钟。

    (三)各项量化分数分别由教务处、教科处、德体艺处、总务处、保卫处进行评定,并于2月22日前报至各年级组、行政组和体音美信息组;各年级组、行政组和体音美信息组将民主测评结果换算成相应的量化分数后再加上各项量化分数得出个人得分,于2月24日上午前上报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组织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和年级组成员于2月28日下午对非教学人员进行评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于2月28日下午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评价得出个人总分。

    (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量化测评的分数确定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五)考核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栏和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将全校教职工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原则上与教职工的评优评先、岗位异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相挂钩。

    2、按照鄂人〔2007〕18号文件精神,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从2017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及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

    六、有关问题处理

    1、新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实际情况分类处理。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余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执行。同时受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其中较重的情况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3、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规定,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的确定要兼顾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术技能三类岗位人员,适当突出主序列岗位。

    八、优秀指标分配

    高一10+1(奖励性指标) 高二10 高三10+1(鼓励性指标)

    行政6 体音美信息2 贡献奖1

    附:1、《黄石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黄石一中2016年荣誉及教科研自评表》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黄石一中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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